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西昌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6年12月5日完成 了西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西昌市通乡油路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公路改建B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西昌市通乡油路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公路改建工程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州2008年通乡油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交〔2007〕738号)批准实施,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西昌市巴汝马鞍分路口至马鞍山乡核定里程17.5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沥青贯入式路面,估算投入246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省上按县通乡油路标准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业主由西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建设工期1年。该项目实施时,项目业主变更为西昌市公路养护队(2012年机构改革合并为“西昌市公路管理局”),该项目分为A、B、C三个施工标段实施。本次审计的是B标段的工程竣工结算情况。
西昌市马鞍乡、白马乡通乡油路工程,市交通局自行确定由凉山州交通局勘察设计队负责勘察设计工作。 2007年3月22日市交通局与凉山州交通局勘察设计队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工可编制费采用单价计算办法,项目技术咨询评审费采用单价计算和包干使用两种办法,具体标准为开元至巴汝乡、西溪至安哈镇旅游公路每公里22,000元;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大箐梁子至安哈镇公路每公里13,000元,项目技术咨询评审的包干费用为50,000元。预计的公路里程为76.5公里(开元至巴汝乡公路39公里、西溪至安哈镇旅游公路12公里、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公路17公里、大箐梁子至安哈镇公路8.5公里),勘察设计费、工可编制费和项目技术咨询评审费估算价1,503,500元,最终结算以双方约定的单价与实际公里数计算。
西昌市通乡油路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公路改建B标段工程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控制价为9,815,084元。根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西昌市马鞍乡、白马乡通乡油路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凉发改政策〔2009〕160号)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邀请比选确定。经比选,由四川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经公开招标,由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8,111,239元;由青海省育才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监理,中标价552,000元。
2010年4月10日西昌市公路养护队与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8,111,239元。施工过程中,经专家组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需在合同范围外增加以下工程:1.将原设计路面工程人工浅贯变更为使用沥青碎石同步封车施工;2.碎石同步封层车施工单价指定为9.80元/平方米;3.按实际发生额计量计费。由于增加工程属合同范围以外,但必须在合同期内配套完成,经协商后由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2011年7月8日西昌市公路养护队与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价550,317元。双方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参照《西昌市马鞍乡、白马乡通乡油路工程B标段合同文件》中有关工程变更的规定执行。
2009年12月15日西昌市公路养护队与青海省育才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协议。双方约定:该工程最终监理费决算按国家和有关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围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以最终审计部门审计的基准价格下浮20%计算。
该工程于2009年11月开工,2011年5月交竣工合并验收合格。实际建成沥青路面(部分水泥路面)四级公路一条,长8.505公里。
该项目资金由西昌市国资公司管理,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进度拨付市交通局,再由市交通局拨付施工单位,市交通局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项目进行建账核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付工程款7,230,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市交通局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完整。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了西昌市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的通行条件,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项目送审结算10,783,566元,审定结算9,951,546.45元,审计核减832,019.55元,审减率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