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房产网报)从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购买满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本市交易的二手住房只要满足条件,都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据了解,3月3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称,自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新政执行后,近两日二手房成交量增加了不少。”市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近期楼市新政频出,提振了市场的信心,有利于释放出市民购买二手房的需求。晚报在此特别提醒,个人享受免征营业税需要注意,“购房时间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如果两者不一致,则按‘孰先’原则确定购买房屋时间。”
此次将征收门槛从五年调低至两年,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购房人。市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工作人员举例说明,以2013年3月30日取得房产证的一套110平米、总价为5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按原来的政策,需要交纳5%的营业税,即2.5万元,另外还有附加税约3000元。而现在新政出台后,营业税变为免征,市民在购买时可以省下2.8万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