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 时间:2019-03-04 10:20 编辑:西昌房产网 来源:西昌房产网 阅读: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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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昌购房网发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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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购房网发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到凉山检查指导工作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州情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抓好2018年新型城镇化工作,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城镇化办〔2018〕13号)要求,现制定凉山州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坚持和发展具有凉山特点的现代城镇体系

  (一)加快推进“一圈四群”发展。坚持把城镇群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攀西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安宁河谷发展系列规划编制工作,依托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安宁河谷和金沙江沿线城镇带,培育以“康养+”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协作配套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统筹推进西昌德昌冕宁同城化和会理会东宁南一体化发展,加快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城镇群建设,构建“放射+网络”型路网结构,打开州域内纵向、横向交通通道,推进城市公路、铁路、高速、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彝区和藏区生态和民族文化特色。

  责任单位:州规建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州文广新局、州环保局、国网凉山供电公司、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同)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着力壮大区域中心城市。充分考虑交通网络、产业布局、人口流动等实际和趋势,支持西昌市加快进入百万人口城市序列,大力发挥西昌市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西昌现代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着力培育会理副中心城市,加快越西、昭觉、盐源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有序推进城市新区建设,高起点制定产业和项目准入标准,科学规划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以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低碳城市建设和智能化城市管理。突出发展旅游、阳光康养、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核心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州规建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交通局、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州文广新局、州统计局、州卫计委、州体育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继续抓好县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大力实施“宜居县城建设行动”,完成会理县宜居县城试点任务,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支持会理县撤县设市。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重大部署,切实做好深化和拓展工作,加快出台《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抓好11个省级试点镇建设,逐步推进扩面增量新增11个试点镇有关工作,至2020年,全州“百镇建设行动镇”试点镇达到22个。大力推进“9+N”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抓好西昌市安宁镇省级特色小镇建设,进一步放大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全州100多个小城镇竞相发展,全年力争新增省级特色小城镇3个,大力实施“两个一批”行动计划和“两个千亿”工程,全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88亿元。积极支持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中心镇,向主导产业突出、市政功能完善的小城市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与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以新经济为支撑的特色小镇,为创新创业留足空间、提供平台。

  责任单位: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规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镇

  (一)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牢牢守住生态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依托山体、森林、河流等自然脉络,科学规划布局城镇生态绿地系统,让群众生活在更加舒适优美的环境之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和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工作。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继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开展“大规模绿化凉山行动”,完成营造林100万亩。积极创建园林细胞、重点公园。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双百工程”,2018年力争建成1个城市山体森林公园和2个城市河湖湿地公园,抓好西昌市城市双修试点建设。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根据中央及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西昌“东西海三河治理PPP项目”实施,各县市加强城市过境河流整治工作,确保全州无新增城市黑臭水体。加大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规建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国土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培育和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理念,鼓励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绿色饮食、绿色休闲。在农村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一体推进,推动城乡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低碳环保、文明健康方向发展。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进绿色制造,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深入实施“气化全州、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抓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和绿色出行等活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带头节能节约,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规建局、州农牧局、州环保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大力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旧城危旧房改造,采取改扩建、综合整治、拆除新建、货币化安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开展危旧房、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推动老城区有机更新,焕发出新的活力。强化基本住房保障,着力解决“夹心层”群体基本住房问题。启动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加快2018年11528套棚改项目推进。加快公租房竣工交付,纳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2018年底前分配完成90%以上(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2018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1069户。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进一步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制度。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城市公厕70座、改建93座,新建乡村公厕167座、改建40座,新建风景名胜区公厕3座、改建4座,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加快发展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在城镇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规建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更加重视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认工作。强化城市设计,抓好示范带动,突出体现城市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规划建设管理,完成部分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报批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进历史名人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文物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有计划地实施一批文化保护利用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推动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升级。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化文物督察,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州规建局、州文广新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旅发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全面改薄”,推动实施《四川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全州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继续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工作,规划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面积18.42万平方米,购置4074万元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好民族自治地区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和“一村一幼”等政策,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全覆盖。扎实推进就业扶贫,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县域就诊率。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深化健康扶贫“六大行动”,建成500个达标村卫生室,完成第一轮全人群健康体检,全面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联合村卫生站和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健康关爱,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达标的,要通过改造等方式进行完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规建局、州卫计委、州体育、州国土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四、突出宜居宜业宜商提升城镇发展质量

  (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计划,以解决交通拥堵、马路拉链、垃圾围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病”为重点,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停车设施、地下管线、污水垃圾等设施建设,2018年全州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统筹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年度计划,力争全年完成1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11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第二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学习借鉴遂宁市国家试点经验,抓好西昌市省级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参照逐步调整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不断抓好西昌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实施,力争全年建成海绵城市4平方公里。按照省上有关要求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持续推进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和4G网络深度覆盖,加大移动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规模部署力度,持续提升网络能力。完成2018年城镇配套电网建设投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规建局、国网凉山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持续推动产城整合发展。积极融入“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具有专业化特色园区和现代产业基地;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建设雅砻江、金沙江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积极开展2018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新建农业主题公园3个,完成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全州服务业增加值实现7%的增长,增强城镇的产业支撑能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服务业集约集聚发展,完善产业园区的城市功能。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编制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精心打造“五大精品旅游线路”,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中国旅游扶贫示范区,实现旅游总收入420亿元以上。力争泸沽湖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启动会理古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抓好会理会议遗址、冕宁彝海、昭觉谷克德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推进冕宁冶勒、木里寸冬海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实施好螺髻山德昌片区、昭觉“悬崖村”-古里大峡谷、会东老君峰等重点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规建局、州农牧局、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州文广新局、州旅发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州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凉府发〔2017〕13号)等文件,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65亿元。着力提升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扶持一批至少5家企业的公路、水利、市政资质达到二级及以上。力争州内一级企业达到5家,二级企业达到90家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合理布局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钢结构建筑选用率达到20%以上,钢结构农房建筑占农村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扩大示范效应,力争完成钢结构装配式建筑80万平方米以上。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推行工程总承包制度。培育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优秀设计人才引进,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建筑人才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全员培训战略,推动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造价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州规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州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按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化土地供应方案。探索改革土地出让方式,在住房用地供应中,推行配建一定比例的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加快已出让土地开发建设进度,供应偏紧的城市加快土地供应力度。建立完善房地产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超前调控市场,前瞻性采取措施,防止价格出现大幅起落。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因城施策贯彻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国土局、州规建局、人行凉山中支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五、坚持科学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州县市两级城管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公布等改革任务,完成城市管理部门执法工作人员轮训,统一队伍着装。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规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深化清洁城市环境活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全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逐步减少存量垃圾。进一步抓好城市公厕管理。学习借鉴成都等7个城市试点经验,推动市政设施安全高效运营。把排水许可纳入行业准入标准,推行排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排水行为,减少城市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环保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三)全面实施“城市文明畅通工程”。完善城市交通结构,有效缓解城市拥堵。按照省级公安部门的工作部署,理顺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操作性强、考核严谨的三年工作方案。部署“城市文明畅通工程”,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和“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停车难、出行难等城市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各县市要大力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和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运用建设成果促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开展共同缔造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全社会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享城市管理成果。建立健全城管部门与公安、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间的执法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规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六、坚持城乡融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工程”,完善镇乡垃圾中转设施(设备)建设,保持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各县市要抓出好成绩,向上争取省级财政奖补支持,提升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设施覆盖率。新建乡村公厕167座、改建40座。全年完成2467户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规建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加快培育乡村新兴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11个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实施“川字号”品牌创建行动,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2个、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品牌2个、“三品一标”产品19个。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50座,农产品产地粗加工率达到53%,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向‘三区三园’聚集发展,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休闲农业、森林康养、创意农业、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县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5家、农民合作社300个、家庭农牧林场300个,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规建局、州农牧局、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州旅发委、州国土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三)深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划定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乡村振兴的空间布局、资源要素和设施配套,加快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三年行动,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成幸福美丽新村400个。坚持把旧村风貌改造与环境整治相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力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突出自然生态和田园景观,美化乡村公共空间,推进乡村绿化和公共照明,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不断提升乡村环境管理水平。创新机制推进水利行业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文化、保护耕读文化。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建成农村公路2379.7公里、“溜索改桥”2座,实现所有乡镇通油路、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解决农村22.2万人的饮水安全、30.3万人的生活用电问题。实施千村文化扶贫行动,推进“智慧广电”文化精准扶贫工程,建成达标村文化室500个,新增电视户户通2.3万户、广播村村响414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规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农牧局、州文广新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深化户籍制度配套改革。贯彻落实好《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试行)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20号)文件,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1+N”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城镇户口吸引力,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放开直系亲属人员投靠落户城镇限制,加快办理城中村农业人口转户,着力推进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失地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以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城中村居民、异地搬迁进城人员、新生代农民工、集中供养自愿转户的农村特困人员为重点,合理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018年全州实现进城落户1.6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0.33%。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局、州规建局、州卫计委、州统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加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居住证和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实施,逐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扩大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家庭医生”建设步伐。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继续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融合,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8%。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规建局、州卫计委、州统计局、州国土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贯彻落实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较多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深化“人地挂钩、以人定地”,在制定各地土地利用计划和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要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指标的权重。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统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八、坚持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一)着力解决好规划问题。持续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现改革要求,力争完成1个县城、5个镇(乡)总规修编。强化镇乡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开展规划评优工作,组织“三下乡”技术服务指导。严格执行《四川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继续推行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积极配合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遥感监测和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州国土局、州规建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紧盯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以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抓好西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以试点带示范,梯次推进改革,确保改革质量。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常态化管理和承包权的物权化管理,夯实第三轮土地延包基础。认真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行政策,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和信息库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州国土局、州农牧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快土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的国土政策,实行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拓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渠道。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补偿。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州国土局、州规建局、州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健全投融资机制。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问题。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政府对社会资本的引导,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健全政府补贴、监管机制和价格调整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规范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保险资金投入机制,审慎合规经营,加强风险评估。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针对新型城镇化项目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面向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服务,设计开发面向新型城镇化的产品。引导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在确保稳妥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等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支持地方在限额内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城市建设。分类稳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及转型后的公益类国企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类项目。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行凉山中支,凉山银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突出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地,形成推动合力。充分发挥州、县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州规建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排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自负责的任务取得实效。各县市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推动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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