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调整必要性
1、优化控规教育设施布局、满足就近入学的要求
控规中学布局情况:片区内集中规划2处超大型中学解决海河以北中学入学需求,航天大道以东区域无中学布局,距离中学基本位于1.3-3.0公里之间,入学较远。
控规中学布局服务半径远超标准要求。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学校布局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初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拟将南侧大型中学拆分调整至航天大道东北侧,方便居民就近入学。
落实州文件精神,消除大校额。落实《关于奋力推进凉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优化中小学校布局,逐步消除 “大校额”,化解大班额。为优化控规教育设施布局、满足就近入学的要求,本次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2、增强社区商业服务能力,方便群众生活
控规社区商业规划情况:原控规在海河北侧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1.5公顷,其余社区商业服务主要靠技术管理规定中允许兼容的10%以内的商业建筑面积来补充,总量小,服务能力弱。
增加社区商业,方便群众生活要求。拟调整地块调整为住商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增加约4万平方的商业建筑投放,缓解社区商业不足的局面,方便周边群众生活。
为增强社区商业服务能力、方便群众生活,本次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二、 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优化控规规划中学布局,将B2-11部分教育设施用地调整至航天大道东侧居住组团,B2-12调整为住商混合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主要涉及调整的地块如下:
B2-11地块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由106629.42平方米调整为57096.54平方米;
B2-12地块性质为住商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49532.87平方米。
(2)道路交通优化:在调整后的B2-12地块西侧增加20m宽弹性道路,加强拟调整地块与周边区域的联系,保证学校周边交通组织更加高效。
(3)调整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B2-11地块控制指标严格按现行控规执行;调整后B2-12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54m,兼容商业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商业建筑停车标准0.4车位/100㎡建筑面积。
三、 调整结论
1、论证结论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布置教育资源,方便就近入学的需求,开展西昌市西部城区控制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是必要、合法、可行的;本次调整优化了中学布局,教育设施总量不变,增加了弹性道路和社区服务商业;本次调整对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和规模、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进行了调整,建筑退线、停车位等内容严格按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不违背总体规划的法定强制性内容。
2、调整成果